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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全部提前还款。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条件及要求

1.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网上或现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提前还款包括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部提前还款两种提前还款方式。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

2.办理要求:

(1)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

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

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如还款当期已办理变更还款日,不能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

(2)如同一天需办理多种贷后变更业务,则应先办理其他所有的贷后变更业务,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3.现场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填写《贷后变更申请表》并签章加盖指模,按规定要求办理。

4.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质)押等手续。

相关表格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