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区整体工作安排,拟于2026年6月29日起开展教师长聘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全职在岗教学科研系列、研究系列、教学系列教师。
二、申报条件
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师长聘岗聘任申报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
三、时间安排
1.7月1日至7月12日,申请人填报晋升系统长聘岗聘任申报模块(指南详见附件1)。
2.7月13日至7月19日,单位把关推荐及材料公示。
3.7月下旬,人力资源处组织校区评审并公示。
4.校区召开校长办公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四、工作要求
1.业绩统计期限。申报人员的业绩统计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关于已进入长聘岗位人员新取得业绩的申报说明:
(1)如所在聘期内新取得更高一层级的关键业绩,可申报聘至该业绩对应的长聘岗位,按首次申请上报(需填报晋升系统),校区评审通过后起聘,聘期一般为6年;
(2)如所在聘期内新取得了同(含低)一层级的关键业绩,本人填写《长聘岗位续聘审批表》(附件2)、《续聘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业绩佐证材料(无需填写晋升申报系统),由所在单位审核,报校区通过后起聘,按原岗位续聘6年。
3.提交材料要求。个人从申报系统提交《教师长聘岗位聘任申请表》。单位除审核流转《教师长聘岗位聘任申请表》外,还需提交公示情况报告、单位两会纪要、《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系统导出)、《长聘岗位续聘审批表》、《续聘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扫描后以电子版上报。
五、申诉及相关
对于聘任申报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在各阶段公示期内持纸质申诉申请书于上班时间向公示单位发起申诉等,逾期视为无异议;接收申诉等的单位按情况进行复核并报校区。
工作联络人:杨芷茜 电话:26626221
杜 丽 电话:26033783
系统支持: 葛 工 电话:18613151247
附件1: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附件2:《长聘岗位续聘审批表》
附件 3:《续聘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