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博士后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职博士后投身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博士后脱颖而出,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止到2021年12月6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站全职博士后。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道德,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公共服务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站期间至少获得2项代表性成果,例如本学科认定的A类高水平期刊论文,且该代表性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申报人需为第一完成人,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在站期间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金等项目资助,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序前2名。对于排序第2名时,第1名应为合作导师)。
以上三条应同时满足,考虑到今年疫情的影响,如申报人只满足(一)、(二)或(一)、(三),但整体业绩较为突出,可由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后申报。
三、申报名额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我校现有在站博士后152人,因此本次优秀博士后评选最终名额不超过46人。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相应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创新性成果材料(论文、专利、奖项、成果效益等)至各学院人事秘书。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教授会根据本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初评,提出“优秀博士后”推荐名单(超过1人的需排序)。经学院党委联席会审议后确定最终入围人选。
各学院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式1份,(所有人员需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表详见附件3)上报至人力资源处。学院另填写《2021年度推荐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4),同时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孙老师。
(三)校外同行同行评审
学校人力资源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之后邀请外审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博士后候选人进行同行评审。
(四)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优秀博士后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出优秀博士后的建议人选。
(五)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办公会对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并确定“优秀博士后”最终候选人选。
(六)校内公示
对最终入选“优秀博士后”名单的候选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七)公布名单
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给予奖励。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博士后可获得奖励12万元(税前),根据其剩余在站时间按月平均发放。
(二)对满足各学院人才引进标准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学校教学研究系列或研究系列教师岗位。
六、截止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7:00前;
学院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7:00前。
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755-86249132.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各学院“优秀博士后”推荐名额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申报表
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
附件4:推荐申报优秀博士后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