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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在站博士后,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2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6.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资助办法和推荐名额

1.资助办法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3年资助人数约全国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2.推荐名额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我校以博士后个人申请、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总人数的1/20。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准备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2)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份,与《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科技处保密审查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涛;电话:26917996,18617060015;办公地点:主楼H702。

保密审查时间安排:2月28日及3月15日两天。

四、保密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申请材料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五、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将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材料在线填报并提交。

2.申请人通过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学院(部)开具无科研失信情况证明(附件4)。3月27日前,按顺序将《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电子版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申报项目一级学科-姓名),与无科研失信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和加盖科工院保密审查专用章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原件扫描件(PDF文件)一并发送电子邮箱:cuiyinan@hi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姓名。所有材料无需纸质版,不予受理任何纸质材料

3.申请材料受理日期:3月1日—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审核、上报申请材料

深圳校区人力资源处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履行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审核程序,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至学校人事处博管办后统一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其他事项

1.特别资助(站中)评审指标:

指标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已得突出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2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2.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3.遵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的其他规定。

人力资源处  

2023年01月31日  

系 人:人力资源处 崔伊楠

办公地址:主楼(H楼)723室

联系电话0755-8624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