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深圳校区博士后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职博士后投身校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博士后脱颖而出,为校区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深人〔2024〕8号)精神,深圳校区拟开展2024年度校区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1日,校区所有在站全职博士后(需在中国博士后系统完成备案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道德,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及公共服务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站期间至少获得2项代表性成果,例如本学科认定的A类高水平期刊论文,且该代表性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申报人需为第一完成人,且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在站期间取得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站前、出版、特别)、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新计划、B/C档)、博士后引进/派出计划、香江学者、澳门学者、中德交流、获得省部级以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铜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序前2名。对于排序第2名时,第1名应为合作导师)。
(四)未获得过深圳校区“优秀博士后”荣誉。
说明:申报人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上四项申报条件,若未能同时满足但取得关键性业绩者,可由所在学部(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后申报。
三、名额分配
(一)推荐名额。根据校区博士后管理办法要求及校区在站博士后总人数,按比例下达各单位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根据校区博士后管理办法要求,校区优秀博士后设三个等级,每年共评选16位优秀博士后。其中,一等奖3人(15万/人),二等奖5人(10万/人),三等奖8人(5万/人)。
四、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填写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申报表》、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同时提交相应的在站期间创新性成果材料(论文、专利、奖项、成果效益等)至各学部(学院)人事秘书。
(二)学部(学院)初评
各学部(学院)组建专家小组进行初评,提出“优秀博士后”推荐名单并排序,经学部(学院)党委审议后报校区。
各学部(学院)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部(学院)公章(一式1份),学部(学院)需另填写附件5:《2024年度推荐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需先由科技处进行保密审查后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上加盖保密审查专用章。各单位需于12月13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通过有度发送至人力资源处袁野处(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三)校区评审
人力资源处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并组织校区专家成立“优秀博士后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优秀博士后的建议人选。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
校区校长办公会对建议人选进行审议,并确定“优秀博士后”最终候选人选及奖励额度。
(五)校内公示
对最终入选“优秀博士后”名单的候选人进行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六)公布名单
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及奖励额度,并给予奖励。
附件:1.各单位“优秀博士后”推荐名额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申报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
5.2024年度推荐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优秀博士后汇总表
2024年12月6日
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袁野,电话:0755-86709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