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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推荐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176号),现就推荐大赛评审专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及其他交叉学科领域的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创投孵化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等有关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工作;

3.熟悉创新创业领域政策法规,具备丰富的科研、产业或投资评审经验;

4.无科研失信等情况,能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二)专业条件

1.行业专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学术造诣,并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①近5年以通讯/第一作者在JCR Q1期刊或CCF A类会议发表论文3篇;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权威学会会士称号(如IEEEFellow);④近3年有国际会议特邀报告或学术任职,具备技术转化、标准制定等产学研成果。

2.企业管理专家:科技型企业家或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创投孵化专家:需从事创投孵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成功的投资案例或主导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4.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熟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合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实务或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主导或参与过重大科技项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制定等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附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填写《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5514日前将推荐表(Word版)汇总表(Excel 版)、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请高清扫描,建议制作目录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袁野处

备注:如想通过本部报送至黑龙江省人社厅,请于12号提交材料。14号提交默认报送至广东省人社厅。

省级推荐:省厅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择优推荐至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的评审专家将择优纳入“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大赛全国复赛、总决赛评审专家主要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各单位推荐专家应充分考虑大赛各组别赛道设置专业方向需求,结合专业领域特点,统筹规划、科学推荐。

(三)推荐的评审专家如受邀参加评审,需服从大赛组委会有关安排,不得无故放弃。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

(四)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需至少推荐1位评审专家。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86709542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

      2.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