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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网上办事分类

个人办事

事项内容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法律依据

快速通道分类

养老保险转续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

各社保分局、管理站征收窗口;

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 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 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

办理时限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为即办;(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寄出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温馨提示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事项无证件,且不设有效期

事项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