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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网上办事分类

个人办事

事项内容

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快速通道分类

其它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请受理机关

各社保分局、各管理站征收窗口

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 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 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 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办理时限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为即办;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寄出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温馨提示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事项无证件,且不设有效期

事项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