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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

网上办事分类

个人办事

事项内容

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儿及大学生专用)治疗费用;血友病(少儿及大学生专用)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快速通道分类

医疗保险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登记。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参保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各份,验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辅助检查结果(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第180号令)第四十一条、《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11号) 第四条。

申请受理机关

门诊大病诊断定点医院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决定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一)到指定的门诊大病诊断医院相应专科提出申请;

(二)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三) 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自申请人收到之日起有效。

不规定有效期限。

事项收费

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