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少儿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验军人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4.验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验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7.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参保材料如是社区受理并初审后递交到社保机构的,可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