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说明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可申请变更本人及其配偶的提取顺序。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职工或其配偶如需要变更提取顺序,可由任一方办理提取业务信息变更的相关手续。
2.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申请变更还贷提取顺序当月生效,申请前已发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变更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上一条:提前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下一条: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