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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变更还贷委托提取顺序办理指南(试行)

办理事项说明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可申请变更本人及其配偶的提取顺序。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职工或其配偶如需要变更提取顺序,可由任一方办理提取业务信息变更的相关手续。

2.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申请变更还贷提取顺序当月生效,申请前已发出委托提取支付指令的,在支付指令执行后生效。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变更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