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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第69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资助办法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三、保密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未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报的有关要求

1.《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申请人应保证《申请书》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

五、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申请人线下填写《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此份《申请书》只用作保密审查)1份、《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2)2份,一起送交学院,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如申请材料不涉密,学院负责履行保密程序即可;如申请材料涉密,学院审核后还需递交至科技处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六、申请材料提交

1. 2月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依照填报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内容在线填报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2份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份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处秦柳老师。

2.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3月19日17:00前。

七、校区提交、上报申请材料

3月22日,人力资源处网上审核汇总申请人材料并提交校本部审核。

八、其他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评审指标:详见附件4。

2.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的其他规定,资助指南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秦柳

联系电话:86249132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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