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4.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5. 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6. 非涉密项目。
7.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资助办法
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三、保密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未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报的有关要求
1.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 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书》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
五、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 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1)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附件2)1份,与《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六、申请材料提交
1. 8月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依照填报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内容在线填报并提交。
2.申请人不需报送纸质版申请书,以网上填报申请信息为准。
3.8月24日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1)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附件2)1份,一并递交至人力资源处H723办公室。
联系人:秦柳联系电话:86249132
七、其他事项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评审指标:详见附件3。
2. 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的其他规定,资助指南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