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的通知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5)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9.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资助办法和推荐名额
1.资助办法
2020年资助人数约全国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2.推荐名额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我校以博士后个人申请、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总人数的1/20。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1.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准备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2)2份、《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份,与《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保密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28日
四、保密要求
1.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2.申请材料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3.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4.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五、提交申请材料
1.4月13日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将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材料在线填报并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3. 按顺序将《申请书》和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4月2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2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保密审查证明》1份,递交人力资源处H723办公室。
六、设站单位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审核、上报申请材料
1.5月13日至5月20日,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人事处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2.5月21日,校本部人事处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2.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遵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的其他规定。
联系人:秦柳
联系电话:8624912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力资源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