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的通知
各高校应届(新近)博士毕业生、我校新近进站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别资助(站前)内容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 年全国资助人数400 人,资助标准为18 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我校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 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博士后合作导师。
(四)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申请项目须为表1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六)非涉密项目。
(七)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八)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九)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十一)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表1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
序号
| 学科领域
|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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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研究
| 基础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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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心计算基础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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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筹学与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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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理论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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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量子物理的新发现和研究理论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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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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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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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础前沿交叉
| 超常环境下系统力学问题研究与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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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功能体系的分子工程与分子成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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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能源化学转化的动态本质与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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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先进材料
| 高性能材料结构设计、制备与应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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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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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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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能源
|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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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来先进核裂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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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基于高效热工转换的先进动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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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可再生能源与多能互补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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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命与健康
|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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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生物超大分子复合体的结构、功能与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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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病原微生物与宿主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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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器官修复与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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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生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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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健康保障技术与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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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战略生物资源评价与转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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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信息
| 量子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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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网络空间安全关键技术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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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高效能计算与网络通信关键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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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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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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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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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集成电路与核心基础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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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机器人与超精密极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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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光电空间
| 空间科学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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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月球与首次火星科学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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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平流层飞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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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办法
(一)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3.《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
4.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将《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交由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保密审查,并由流动站出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附件4)。
保密审查截止时间:4月28日
(三)提交申请材料
1.4月13日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在线填报、上传,并在线提交。
2.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
3.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1份一并递交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力资源处H723办公室。
(四)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4月28日。
(五)学校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在线提交,并依照相关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保密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二)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三)申请材料未经学校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四)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五)外校申请人申请材料的保密审查,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流动站有关人员协助办理。
(六)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五、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特别资助(站前)”和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能超过30%。如上述两种情况申请人员总比例超过30%,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比例要求和评审结果确定可申请人员名单,对未入选可申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予以驳回。
联系人:秦柳
联系电话:86249132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H72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人力资源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