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
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向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专项资助。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内容
申请项目属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含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专家审定后,给予申请人特别资助,资助标准18万元。有关一级学科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
申请人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设站单位推荐,经专家审定后,给予面上资助。资助标准12万元。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项目应为非涉密项目。
专项资助不可重复获得。申请人已获得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专项资助不再给予相同类型的资助。申请人获得专项资助视为获得相应的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在站期间不可再次获得同类资助。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将申请书交由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保密审查,并由流动站出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原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postdoctor@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专项资助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姓名。
2.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
3. 申请人如是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专项资助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提交其他申请材料的同时,将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postdoctor@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专项资助推荐表-姓名。
四、申报日期
申请人申报日期:2020年4月13日至5月15日。
五、评审工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于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评审,7月上旬公布资助结果。
人力资源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