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加大改革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2021年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征集发布了第一批17个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反响。为及时总结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各部门探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拟组织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
一、申报要求:
1、校区申报案例不超过2个,类型上应注意兼顾不同实施主体、不同改革内容。
2、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请以附件表格形式填报,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后连同word版由人事秘书老师统一发送给人力资源处林菁老师。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7点前。
人力资源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