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哈工大深人〔2024〕5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秋季学期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与校区签订全职劳动合同的(含试用期人员)、签订兼职合同且取酬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工勤人员(不含科研助理及博士后)。
(二)聘期考核对象
1.2025年7月31日前到达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工作协议)聘用期限的在岗全职、兼职教职工。
2.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教职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拟完成日期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3.对于到达聘期考核的助理教授,所在单位只需要给出考核结果建议,续聘建议待晋升工作完成后由校区予以确认。
(三)定期考核对象
1.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教职工,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至2024年12月31日每满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2.签订5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教职工,且合同开始时间处于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的,需参与考核。
二、考核时间安排及程序
1.11月18日至11月27日,个人填报《考核登记表》
考核填报系统部分呈现的教学科研人员课堂教学时数和科研数据采取系统抓取,数据有出入的,可个人进行修改。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结合现有《岗位责任书》内容,对聘期或定期考核的基本岗位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对。
考核系统填报指南见附件2。
2.12月2日前,各单位考核摸排反馈
各二级单位对参与各类考核人员进行情况摸排并反馈至人力资源处。
3.12月12日前,各单位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并对考核结果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要求按《考核、晋升等人事评审类过程文件范例》(见附件3)执行,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按照校区有关办法执行。
4.考核预审专家组会议、校区教授会、校区校长办公会审定各类考核结果,具体时间由校区统筹确定。
5.人力资源处公示并公布考核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被考核人员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存入人事档案。
整体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
三、结果运用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哈工大深人〔2024〕5号)规定执行。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人确保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或不实的内容,各单位对被考核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2.为进一步简化考核填报工作,教职工本人同时参与2024年年度考核和聘(定)期考核的,只需填报聘(定)期考核表。
3.各单位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可量化的工作完成情况为重点,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考核工作联系人:杜 丽 电话:26033783
陈怡安 电话:26641185
考核系统工程师:郑 工 电话:13570184145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哈工大深人〔2024〕5号)
2.2024年秋季学期考核系统填报指南
3.考核、晋升等人事评审类过程文件范例
4.整体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