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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和《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要求,现将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方式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不设申报名额限制。入选人经(拟)聘用学院研究院审核同意,按博士后副研究员岗位聘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四)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 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五)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七)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 B、C档单位推荐、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八)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校区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十)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十一)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和学院(研究院)审核推荐

(一)申请材料

1. 线下填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2.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附件3)。

3. 相关证明材料

学位证明: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

(二)保密审查和学院(研究院)审核推荐

申请材料交由(拟)聘用学院(研究院)依照校区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院(研究院)签署“博士后(拟)聘用学院(研究院)推荐及申请材料保密审查意见表”(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和保密审查表》)。

申请材料内容未经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填报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申请人在线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请内容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版本内容一致。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人员,需依照我校国资计划(B、C档)申报通知要求同时准备B、C档申请材料履行保密审查和申报资格审查程序。

四、系统申报和学校推荐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材料进行系统申报。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档申报系统,完成 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填写《2024年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5,EXCEL格式),与《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推荐和保密审查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一并发送电子邮箱hitszlinjing@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4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姓名-学院

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人员,需依照我校国资计划(B、C档)申报通知要求和截止时间同时将国资计划B、C档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hitszlinjing@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4国资计划(B、C档)-姓名-学院

(三)申报材料受理日期:2月20-3月19日。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3月19日前逐级申请驳回并完成修改如逾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四)校区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履行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审核程序,汇总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系统审核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方式和时间安排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过两轮同行专家评审确定获选人员。第一轮为通讯评审,遴选1000 人进入会议评审;第二轮为会议评审,遴选出拟获选人员。4月份,通讯评审。5月份,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评分标准见附件6。

(二)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三)获选人员相关要求

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拟进站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的其他规定。

(六)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认真组织申报。


系 人:林菁

联系电话: 26033365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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