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English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C档)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和《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要求,现将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方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 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国资计划(B、C档)的申报,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88 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校区

(七)申请人如符合国资计划(B、C 档)和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保密审查和学院(研究院)审核推荐

(一)申请人线下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申请材料交由(拟)聘用学院(研究院)依照学校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和申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院(研究院)签署“博士后(拟)聘用学院(研究院)推荐及申请材料保密审查意见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和保密审查表》)。

(三)申请材料内容未经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填报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申请人在线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申请内容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版本内容一致。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资助人员,需依照我校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通知要求同时准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材料履行保密审查和申报资格审查程序。

四、系统申报和学校推荐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将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材料进行系统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填写《2024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与《推荐和保密审查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和《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一并发送电子邮箱:hitszlinjing@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4国资计划(B、C档)-姓名-学院

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人员,需依照我校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通知要求和截止时间(3月19日)同时将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hitszlinjing@h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4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姓名-学院

(三)B、C档申请材料受理日期:2月20月-3月30日,如逾期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四)校区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履行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审核程序,汇总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系统审核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科研诚信复核、专家评审遴选

4月15日-4月2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5月份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获选结果拟于6月30日前公布。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二)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 、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届时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除本通知申报要求外,申请人须遵守《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的其他规定。

(五)请各学院(研究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认真组织申报。


系 人:林菁

联系电话: 26033365




人力资源处

                                       20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