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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部、学院研究院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和《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要求,现将2026年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

按照博士后日常经费有关管理办法,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1. 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

2.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3.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

二、申报和遴选方式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资助人员通过专家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2)遴选确定。

三、有关要求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四、时间安排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评审工作每年9月开展一次。2026年,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五、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和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依照校区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本人《申请书》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申报的,由校区开具《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开具《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1需先填写《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3-2按规定履行校区保密审查流程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按要求在线填报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报的《申报书》内容并提交。

2.《保密审查证明》原件扫描件(PDF文件格式)通过有度发送提交文件命名格式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姓名

(三)校区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校区审核汇总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人事处

六、保密要求

(一)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二)申请材料未经人事关系所在学院(部)依照学校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线上填报提交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申请人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填报上传的申报内容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报的版本内容一致。

(三)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野

  话:86709542

 

人力资源处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