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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147号),中共广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莞市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将于2026年5月底至10月底举办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校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博士博士后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赋能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大赛主题

才汇湾区 博创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6年5月底至10月底

(二)决赛地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赛组、赛道设置。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其中创新赛、创业赛按照相关专业领域各设立 10 个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中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研究与运用、现代服务业与其他行业领域。揭榜领题赛不划分赛道,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择优推荐项目需求,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四)参赛方式。创新赛设广东赛区(含省外)、香港赛区、澳门赛区及海外赛区,由各地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在站博士后规模超过 200 人的省内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组队参赛,中直驻穗单位、省直驻穗单位、兄弟省(市)单位、港澳及海外参赛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其中,兄弟省(市)单位及海外参赛项目,可依托独立组队的省内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参赛(项目团队成员曾在独立组队单位有就读或工作经历),也可依托意向落地的地市参赛)校区依托深圳市组队参赛创业赛由参赛项目主体(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在省内登记注册所在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组队参赛;揭榜领题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五)赛事环节。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其中,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复赛和决赛采取线上、线下路演+现场答辩方式。

四、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含 1 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不超过 3 人)中,须至少有 1 名博士或博士后( 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未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 2026 年 6 月 1  日(不含),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 年的初创型企业(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参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 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 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揭榜领题赛

张榜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 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中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研究与运用、现代服务业与其他行业领域等“ 卡脖子” 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2.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 50 万元。

3.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4.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揭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含 1 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不超过 3 人)中,须至少有 1 名博士或博士后( 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 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参与本单位张榜项目的揭榜。

注:曾在第一、二、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及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含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曾在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创业赛。同一项目只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同一人员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但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其他多个赛道;同一人员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可同时参加揭榜领题赛;同一人员或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张榜项目。

五、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报名(5-7 月):5 月下旬在广州南沙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当天大赛报名系统开启,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24:00

3.报名材料审核及参赛资格确认(7 月):深圳市人社局负责对校区各队伍的项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大赛执委会负责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报名材料审核及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4:00

3.项目计划书撰写辅导(7 月底前):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计划书撰写辅导。(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初赛

创新赛(广东赛区)和创业赛由大赛执委会分赛道从专家库中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进行线上评审,评选晋级复赛项目;创新赛其他项目由香港、澳门、海外赛区自行组织评审,并按比例(在“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大赛总项目数” 中的占比)推荐项目直接进入决赛。各组别内各赛道晋级复赛名额,按照该赛道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占所在组别的比例进行分配,相关参赛项目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晋级复赛。考虑到各地博士博士后数量和发展不均衡,大赛组委会可在晋级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复赛晋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计划 8 月 15 日前完成初赛选拔。

揭榜领题赛由大赛执委会从专家库抽取行业专家对揭榜人员(团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张榜单位和揭榜人员(团队)进行对接,对接成功且有效揭榜方案超过一定数量的项目需求直接进入决赛。

(三)第三阶段:复赛

1.复赛辅导(8-9月):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展示、路演答辩、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OPC 创业训练营等方面的培训。

2.复赛(9月):创新赛、创业赛由大赛执委会分赛道从专家库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采用线上、线下路演(参赛人员自行选择)+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晋级总决赛项目。各组别内各赛道晋级决赛名额,按照该赛道复赛项目数占所在组别的比例进行分配,相关参赛项目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晋级决赛。考虑到各地博士博士后数量和发展不均衡,大赛组委会可在晋级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决赛晋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揭榜领题赛不设复赛。计划9月底前完成复赛选拔。

(四)第四阶段:决赛

1.决赛辅导(2026 年 9- 10 月):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展示、路演答辩、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OPC 创业训练营等方面的培训。

2.决赛(10 月底):由大赛执委会分组别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采用线上、线下路演(参赛人员自行选择) +现场答辩的方式,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大赛获奖项目。创新赛颁发特等奖 2 个、金奖 5 个、银奖 13 个、铜奖 20 个、优胜奖 40 个;创业赛颁发特等奖 2 个、金奖 3 个、银奖 8 个、铜奖11 个、优胜奖 20 个;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金奖(最佳方案)1 个。决赛计划 10 月底前完成,地点在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决赛结束当天举行颁奖仪式,并召开大赛新闻发布会。

六、组织工作

(一)大赛全流程组织征集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大赛金融合作伙伴,组织有科研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等需求的大赛项目与投资机构、孵化园区进行对接,组织对接成功的项目双方进行现场签约。

(二)联合东莞市工信、发改、科技、投促、金融等多部门和产业协会,各赛道匹配设置成果转化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三)联动大湾区主要城市在决赛前举办政策推介、实地考察、路演洽谈等对接活动。

(四)决赛期间同步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成果展示、人才招聘、大赛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博士后学术交流、香江学者计划学术年会等活动。

(五)校区人力资源处负责校内组织及大赛参赛服务保障工作。

七、激励政策

(一)创新赛、创业赛组别获奖项目资助资金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 号)程序办理。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共颁发特等奖及金银铜奖共 64 个(详见附件)。创业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 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创新赛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 25 万元、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的第一阶段资助在大赛结束后发放,项目2 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符合条件的,可按奖级分别申请第二阶段资助 25 万元、10 万元、7 万元和 5 万元。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金奖(最佳方案)1 个,相关奖励由发榜企业兑现。大赛组委会向优胜奖获奖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向其他入围总决赛的未获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本届大赛将作为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奖且符合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可直接按名次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三)职称晋升。对入选决赛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 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其中获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奖项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根据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对入选决赛的选手,参加职称评审时,项目计划书、 申报书等参赛材料可作为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相关业绩作为重大加分项。

(四)对入选决赛的选手来粤留粤创业的,其创办的企业可优先纳入广东百家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可优先推荐设站。

(五)在揭榜领题赛中发榜项目较多的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符合人社部发〔2017〕20 号文规定的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基本条件的,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将优先向全国博管办推荐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非设站单位参加发榜的,优先列入博士后平台建设支持对象。

(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发动报名、选手组织、张榜揭榜情况,作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

(七)东莞市出台《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东莞市以赛促引扶持方案》,在赛事支持与保障、落地奖励与支持、金融赋能、科创赋能、启航赋能等方面对参赛项目团队予以扶持。

)深圳市优秀博士后政策:本市博士后人员获得金、银、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九)校区为取得铜奖以上的团队主要负责博士后兑现副研究员职称

八、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动员和预选推荐工作,由校区博后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团队,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校区统一支出。用餐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负责。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九、报名方式

(一)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的人员,请于7月15日24:00前登录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参加揭榜领题赛组别的人员,请于6月15日至8月31日24:00前登录大赛官网选择“揭榜领题赛(揭榜方)”入口报名,提交应征方案。

大赛官网https://www.gbadoctor.com。

联系方式:大赛执委会,0769-21668661;大赛组委会,邮箱:rst_hujinhui@gd.gov.cn

(二)校区联系人

袁老师0755-86709542

 

附件: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指引及有关参赛要求说明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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