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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除贷款缩期外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办理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借款人信息等业务。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2:00-4:30

(其他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条件及要求

1.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通过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银行柜台办理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变更借款人信息等业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需归还所有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贷后变更业务。

2.办理要求:

(1)贷后变更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月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贷后变更业务。

(2)变更后新的还款日期不能与业务办理日为同一天。

(3)变更后新的还款账户必应当为办理变更还款账户申请人本人所有。

(4)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不能办理贷后变更。

(5)如还款当期已办理过提前还款业务,不能办理贷后变更。

3.现场办理贷后变更:借款人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填写《贷后变更申请表》并签章加盖指模,按规定要求办理。

4.借款人如需要变更借款人信息,如: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可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受托银行驻点柜台办理贷后变更。

相关表格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是否收费

不收费